關鍵詞 |
煙氣分析儀,煙氣在線監測 |
面向地區 |
全國 |
品牌 |
SINZEN |
測量精度 |
±0.15% |
功率 |
2w |
檢測項目 |
PH |
適用范圍 |
電子廠 |
煙氣在線監測設備廠家-涉氣企業廢氣排氣筒怎樣設置規范、合規?
排氣筒高度
排氣筒高度要求在多個標準和規范中有要求,企業環評時環評編制單位肯定已經對照相關標準和規范了,所以排氣筒高度要想合規就是要符合環評報告及環評批復中高度要求,就是說環評報告及批復中要求設置的排氣筒高度為15m,那么建設單位建設排氣筒的時候,也要遵守環評報告及環評批復的要求,排氣筒高度至少為15m。
這里為什么說“排氣筒高度至少為15m”,是因為《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5297-1996)等多個標準規定:有組織排放源的排氣筒高度不應低于15m。從標準和規范角度分析:排氣筒高度可以環評報告及批復要求,不能低于高度要求。若是要求排氣筒高度為15m,環評驗收和環保檢查發現設置了14m的話,肯定要求整改為15m以上,假如企業死活不想整改,那么要想符合環保要求,就可能涉及環評變更或者重新報批環評(在已發布的多個行業重大變動清單中,排氣筒高度排氣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就屬于重大變動了,需要重新報批環評了),又要進行環評變更影響分析或者重新報批環評,做一個環評變更影響分析或者重新報批環評也是費錢又費時,吃力不討好。簡單的方法就是企業建設排氣筒的時候遵守環評報告及環評批復中高度要求。
排氣筒采樣孔、采樣平臺
排氣筒(煙囪)應設置便于采樣、監測的采樣口和采樣監測平臺。有凈化設施的,應在其進出口分別設置采樣口。
采樣孔和采樣平臺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 16157-1996))、《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T 75-2007)設置,其中《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 16157-1996))也是《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5297-1996)的引用標準。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 16157-1996))、《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T 75-2007)中對采樣孔和采樣平臺的要求是:
①在選定的測定位置上開設采樣孔,采樣孔的內徑應不小于80mm,采樣孔管長應不大于50mm。不使用時應用蓋板、管堵或管帽封閉(如下圖所示)。當采樣孔僅用于采集氣態污染物時,其內徑應不小于40mm。
②對正壓下輸送高溫或有毒氣體的煙道,應使用帶閘板閥的密封采樣孔(如下圖所示)
③對圓形煙道,采樣孔應設在包括各測點在內的相互垂直的直徑線上(如下圖所示)。對矩形或方形煙道,采樣孔應設在包括各測點在內的延長線上(如下圖所示)。
采用平臺為檢測人員采樣設置,應有足夠的工作面積使檢測人員安全、方便地操作。平臺面積應不小于1.5m2,并設有1.1m高的護欄,采樣孔距平臺面約為1.2~1.3m。
采樣平臺應設置性工作電源,平臺上方應設置防雨棚。采樣平臺應避開對人員有危害的場所,應易于人員到達,應建設監測安全通道。當采樣平臺設置地面時,應有通往平臺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切勿設置豬籠梯等不安全通道。
廢氣排氣筒標志牌
廢氣排氣筒應按照國家環保總局制定的《印發排放口標志牌技術規格的通知》(環辦[2003]95號)相關規定,設置與排污口相應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設置的距離污染物排放口(源)較近且醒目處,并能長久保留。要求設置高度為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上緣距離地面2米。
《印發排放口標志牌技術規格的通知》(環辦[2003]95號)規定:
符合原國家環境保護局和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5562.1-1995《環境保護圖形標志》排放口(源)和GB15562.2-1995《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的要求。
(1)提示標志:底和立柱為綠色,圖案、邊框、支架和文字為白色;
(2)警告標志:底和立柱為黃色,圖案、邊框、支架和文字為黑色。
(1)排放口標志名稱;
(2)單位名稱;
(3)編號;
(4)污染物種類;
(5)××環境保護局監制。
黑體字。
煙氣在線監測設備廠家-涉氣企業廢氣排氣筒怎樣設置規范、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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